本院2006级研究生同学: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一般应有1位外单位专家。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最多只能聘请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本院定于
请研究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论并定稿,印制论文清样3本。
2.请于4月7日下午将论文3本(每人)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3.论文答辩通过者,应及时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并按照学校要求印制正式论文提交学院。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在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期间,研究生应在校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含学位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服从学院研究生秘书及各答辩秘书的安排。
研究生未能如期完成各项工作导致上半年学位申请延误的责任自负。
999全讯白菜网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