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安徽省社科基金项目开始申报,请认真论证、准备申报材料。申请者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和电子文档,于2008年7月25日前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以便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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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5日
关于申报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7-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皖社科规划办通字[2008]1号
各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安徽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2007-200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称《课题指南》)经专家论证并报省领导审定,即日起向全省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规划项目2007-2008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始终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首位,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大繁荣。
二、《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安徽经济建设研究、安徽政治建设与社会建设研究、安徽文化建设研究,共4大类78项。
三、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着眼于解决我省科学发展加速崛起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眼于推动新兴学科建设和优长学科发展,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前沿,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实效性和前瞻性,力求提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四、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不列具体题目,申报者可按要求自行设计申报题目。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本年度设12个重点课题(带※号者),每个重点课题最终只确定一个课题立项。重点课题给予重点立项资助。
六、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2、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一个省级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参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能够为其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七、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申报者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设计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前期研究成果是否真实可信,课题组负责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九、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重点项目和应用对策性研究一般须在一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须在二年内完成。
十、各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地除高校以外的课题申报,各大学科研处、省直各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一、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须填写省社科规划办统一负责制作的《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原则上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每项课题缴纳资料工本费100元。
十二、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资料,可向受理单位索取,亦可在“安徽社会科学网”(网址:www.ahshkx.com)上下载。
十三、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申报的时间从《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止。各受理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所受理的课题申请书汇总后,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各受理单位还须填写《安徽省2008年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清单》,并将清单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省社科规划办的电子信箱:ahghb@ah.gov.cn。
十四、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1,联系电话:0551-2606961。
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